[百姓心声] 我为摆摊商贩喊冤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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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14:3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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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14:47:11 |
小贩占道不对,当初为何不管?
发表于 2013-9-26 15:09:56 来自手机 |
楼主家的厕所怎么不是露天的
发表于 2013-9-26 15:10:01 来自手机 |
楼主家的厕所怎么不是露天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6:19:49 |
chenkun5186 发表于 2013-9-26 14:31
这种惨剧的发生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
总之,贱民命苦。

夏俊峰之妻(@沈阳张晶)发微博称:“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为什么?”

实在是不可思议,法院凭什么剥夺一名死囚犯和家人最后的合影机会?单独留影给幼小的儿子怎么也不被允许?因为从法律的角度讲,死囚犯的公民身份并未被剥夺(只有在死刑执行后,其公民身份才自然失去)。那么,死囚犯夏俊峰的“特殊公民权”就理所当然应受到法律的尊重。而“法无禁止即可为”,夏俊峰留影请求合情合理。

其实,死囚犯最后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案例在中国并非个案。两个月前,湖南富商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前,亲属竟然没有收到最高法的死刑核定书,更不知道曾成杰在何时执行死刑?令其家人都未能和曾成杰见上最后一面。事后法院辩称已告知曾成杰有这样的权力,但曾成杰不愿意和家人见最后一面。这样的说法,一方面有违常理,另一方面则是“死无对证”,因此遭到社会的普遍质疑。

而在司法实践中,允许死囚犯与家人合影曾被作为司法机关人性化执法的典型案例加以宣传,并被社会赞为“法治的进步”。2003年4月11日,《新华网-法制频道》曾刊文《中国首例死囚犯刑前与家人合影》,称死囚犯“刑前被允许和家人合影,已是法治非常人性化的标志。”

之后的这10年时间里,中国的法制建设无疑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因此不能把夏俊峰留影请求被拒说成是“法制的倒退”。但同时我们应该指出的是,我们的一些法律规定还相当的“粗线条”,对死囚犯的基本待遇还没有详细列明,以至于一线执法人员完全凭自己的理解去决定死囚犯能否享有某一项权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并具有同情心的执法者,能更多地给予死囚犯权力,而那些冷血,甚至一向个性残暴的执法人员,就会视死囚犯的权力为儿戏。

但这样一些没有“人情味”,离“人性化执法”更是遥不可及的消息不但传出,必将消解司法的公信力,危害中国司法形象。

发表于 2013-9-26 16:40:20 |
jnxm 发表于 2013-9-26 10:00
顶楼主。只要规范经营,应该允许摆摊。


发表于 2013-9-26 19:30:34 |
发表于 2013-9-26 21:36:54 |
连自己ID都保护不了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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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威望 +2
发表于 2013-9-27 01:04:50 |
20047778 发表于 2013-9-26 21:36
连自己ID都保护不了得 ,,,,

神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06:43:42 |
~~~~~~~~~~~~~~~~~~~~~~~~~~~~失去了生存权,夏俊峰们何去何从?
http://bbs.syuan.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95005
(出处: 声远网)
发表于 2013-9-28 12:17:01 来自手机 |
如果有更好的工作,他们也不愿意摆摊。
发表于 2013-9-28 12:20:40 |
如果一个人连同情心都没有,那么他还能算吗?
发表于 2013-9-28 16:57:01 |
喊nmb的冤,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不解释,支持城管。
发表于 2013-9-28 17:04:13 |
支持下楼主,但这起案子法律并没有错,法庭没有错,完全是在依法审理判决;错在现在的走的太快的社会,是需要放慢脚步,倾听民声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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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威望 +2
发表于 2013-9-28 21:21:36 |
哎··我感觉···是社会制度的问题··要是大家都用合适的工作··有合理的收入谁愿意去干那些呢?社会不经济·企业不稳定,大家被迫才走上走街串巷的档口··但是却被看做影响市容市貌的人·我感觉他们赚的是辛苦钱·(当然那些投毒)的就另当别论的···总比那些在办公楼里喝茶看报·却不干人事的强多了····有点过激·见谅··
发表于 2013-9-28 21:55:45 |
朱元璋也不行
发表于 2013-9-29 08:17:03 |
孤心依旧 发表于 2013-9-28 21:21
哎··我感觉···是社会制度的问题··要是大家都用合适的工作··有合理的收入谁愿意去干那些呢?社会不 ...

{:4_214:}
发表于 2013-9-29 08:52:07 |
背后捅人家十几厘米的窟窿,你mb的自卫

自始自终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辩护的不是要保命而是要无罪。什么傻逼律师,完全靠着家人炒作而已,被人当枪使了还得掉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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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威望 +2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10:51:54 |
夏俊峰后事之后的思考~~~~~~~~~~~~~~~~~~~~~~~~~~~~~~~~~~~~~~~~
http://bbs.syuan.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96626
(出处: 声远网)
发表于 2013-9-29 11:01:30 |
猪队友 发表于 2013-9-29 08:52
背后捅人家十几厘米的窟窿,你mb的自卫

自始自终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辩护的不是要保命而是要无罪。什么 ...

你看到关键了。正解!毁在女人手里。拖了三年了 ,挟洋闹事,上面想留条命都没法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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