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大黄蜂RG

[百姓心声] 5名一中老师,教育局又宽大处理了,该踢出教师队伍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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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23:58:04 |
syltycx 发表于 2014-8-11 22:24
哎,这种事情怎么说也!都是为了生存,但是方式方法不可取,给学生一种老师就是开辅导班,骗他们钱财的人。 ...

请问你认识的老师还有不干辅导的吗??可能目前只有体育老师不辅导吧,如果他会武术、足球、轮滑啥的,暑假也会去。
发表于 2014-8-12 08:29:06 |
syltycx 发表于 2014-8-11 22:24
哎,这种事情怎么说也!都是为了生存,但是方式方法不可取,给学生一种老师就是开辅导班,骗他们钱财的人。 ...

为了生存?言重了,他们的工资待遇算是不错的,掌握着公共资源再去办辅导班,这和以权谋私有啥两样,办班可以,但是要辞去公办教师的身份
发表于 2014-8-12 09:17:51 |
浪漫の型男 发表于 2014-8-11 23:03
你同事闲的啊,看人家挣点钱不爽,自己没本事就告别人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在职老师办辅导报或参与课外有偿教学,是违反教育局要求的。
按阁下的逻辑,举报贪官污吏的是不是也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4-8-12 09:32:53 |
支持
发表于 2014-8-12 10:48:45 |
jnjat 发表于 2014-8-11 19:58
我同事分别给市长热线、市纪委、市教育局、区纪委、区教育局打的电话,三天内就把那个老师开除了,楼主可以 ...

因为神马事情?
发表于 2014-8-12 11:05:50 |
教师这个行业都是让某些家长给惯坏了,才滋生了歪风邪气,不在自己孩子身上下功夫,去费事求老师好好管孩子。脑子进水的,负责的好老师已经不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1:14:27 |
syltycx 发表于 2014-8-11 22:24
哎,这种事情怎么说也!都是为了生存,但是方式方法不可取,给学生一种老师就是开辅导班,骗他们钱财的人。 ...

老师的待遇不低吧?怎么都落落到生存问题了
发表于 2014-8-12 11:18:43 |
这几个教师的号召力这么大,显然是学校最优秀的教师群体吧。

让这些教师离去,是学校的极大损失。

即使不开除他们,他们也有可能去沿海城市或者大城市的。
发表于 2014-8-12 11: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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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1:28:37 |
北湖北 发表于 2014-8-12 11:18
这几个教师的号召力这么大,显然是学校最优秀的教师群体吧。

让这些教师离去,是学校的极大损失。

害群之马,走了更好。
能力再高,也是国家公共资源培养的,在正常工作期间不好好教育学生,在课外搞创收,谋私利。这是什么行为?
违反教育局的规定!违反师德!
发表于 2014-8-12 11:29:28 |
在一片人人喊打声中,怎么反而有点同情这几位老师了。在济宁,还有有能力有师德又不办班儿的老师么?我的同学当初中老师,现在老师的工资奖金与升学率不挂钩,我看他是一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样子,孩子考上哪个高中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对于教学质量好的老师,学校里是怎么鼓励的?怎么着也得跟庸才有点区别吧。有区别吗?有能力的老师不甘寂寞,付出自己的闲暇时间去办班儿,而且还有家长捧场,这个跟贪官还是有本质区别吧。在现在这个社会,别说你有挣外快的门路,你不动心。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宁可付出金钱让孩子跟个教课好的老师补课,也不愿意跟个庸才老师在课堂上混日子耽误孩子吧?说的不好,有不同意见的也不必拿难听话来回复。本人并不认为补课就对,只是,这几个老师倒霉,想着得有多少不是因为师德好不去办班儿而是因为没本事办不了班儿的同事大为开心就觉得很难过。教育风气这么坏,岂能都让这几个老师背负所有的恶名?而让教育领域一片混乱不作为的人暗自偷欢。
发表于 2014-8-12 11:38:34 |
北湖北 发表于 2014-8-12 11:18
这几个教师的号召力这么大,显然是学校最优秀的教师群体吧。

让这些教师离去,是学校的极大损失。

有本事就别吃公职教师这碗饭,本事大就辞职下海自己办班啊。赚多少钱都没人眼馋。想捞着在职教师的好处,赚着私立教师的外块,哪有这么好的事。就是应该开除,要不以后的老师都会去办班的。处罚的太轻,抓不到就赚了。
发表于 2014-8-12 13:00:02 |
浪漫の型男 发表于 2014-8-11 23:03
你同事闲的啊,看人家挣点钱不爽,自己没本事就告别人

同事的媳妇也是办辅导班的,因为挣生源,才告的
发表于 2014-8-12 13:57:42 来自手机 |
这是一个互相咬的社会
发表于 2014-8-12 14:01:37 |
我爱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4-8-12 11:29
在一片人人喊打声中,怎么反而有点同情这几位老师了。在济宁,还有有能力有师德又不办班儿的老师么?我的同 ...

这几个教师,是杀鸡吓猴的替罪羊。

办班只教育制度的问题,因为办班的教师很多。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不平衡、高考制度的扭曲,是办班的原因。

为什么这个社会理性的人这么少。遇到问题就扣大帽子,满嘴的xx.一股子义和团的味道。

看问题,得理性的看待,得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开除了,杀了就能解决问题的。

这几个教师这么大的号召力,绝对是济宁教育界的精英。不要老拿师德什么的来要求别人,先反思自己需要遵守什么样的道德,自己遵守的怎么样。自己是道德模范才可以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都做不到,一味要求别人做表率,是什么心态。

师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爱国守法。二、爱岗敬业。三、关爱学生。四、教书育人。五、为人师表。六、终身学习。这5名教师违背了哪一@“?   
   
开除,这不是个别人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是应该有依据,合理合法的行为。今天你想开除他们,明天他想强奸他们,这种想法假如能随意实施的话,人权何在?法律公平何在?
那些要求开除这几名教师的伙计,请你找出开除他们的法律依据好吗?不要仅仅过嘴瘾,要有公民思维。
发表于 2014-8-12 14:01:42 |
改革几十年了,可是放眼过去,整个国家都缺少奖惩机制,每个行业都在都苦水,哪个不是怀才不遇的样子??该醒醒了,机制依旧不活,公平依然匮乏!
发表于 2014-8-12 14:01:58 |
每个行业都在倒苦水
发表于 2014-8-12 14:10:09 |
piaopolu 发表于 2014-8-12 14:01
改革几十年了,可是放眼过去,整个国家都缺少奖惩机制,每个行业都在都苦水,哪个不是怀才不遇的样子??该 ...

对,是现行的很多制度扭曲了这个社会,包括道德的全面崩溃。大多数人都是这种野蛮制度的受害者
发表于 2014-8-12 14:10:34 |
北湖北 发表于 2014-8-12 14:01
这几个教师,是杀鸡吓猴的替罪羊。

办班只教育制度的问题,因为办班的教师很多。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 ...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4    更新时间:2014-7-31
济教师字〔2008〕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中小学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现就禁止全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性质及其危害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是指中小学在职教师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在校内外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它机构中有偿兼课的现象。尽管有偿家教只是少数教师的行为,但是它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使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淡薄了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减少了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降低了课堂教学作为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主渠道作用,滋长了“课内不讲,课外讲”,“上课不讲,辅导讲”的歪风,分散了教师的精力,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自觉远离有偿家教,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廉洁从教。  
二、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与教育行政管理相统一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章制度。
凡我市在职教师,在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之外,严禁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严禁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严禁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严禁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对违反以上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除责令其纠正外,将给予下列处罚:
1、对评优、评先、晋级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在校内公开检讨;
2、现在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
3、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4、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屡教不改者,学校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解聘或辞退,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对其所在学校主要领导,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诫免谈话、行政记过等处理。
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当前加强我市基础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处室,要明确专门人员专项负责;依法强化对中小学校的管理和指导,经常深入学校检查禁止有偿家教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二)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凡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是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取消其称号,并严格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教师、学生和家长,并做好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并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偿家教”或“补课”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即时处理。
                               济宁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补充内容 (2014-8-12 14:13):
原文件链接:http://www.jnjyw.edu.cn/ztlm/201407/16559.html
发表于 2014-8-12 14:12:51 |
北湖北 发表于 2014-8-12 14:01
这几个教师,是杀鸡吓猴的替罪羊。

办班只教育制度的问题,因为办班的教师很多。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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