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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毕业生自带档案均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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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4:28:3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毕业生别耍小聪明,自带档案要被拒绝

毕业时已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学校应将其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或该单位的人事代理部门;毕业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学校应将其档案发回原籍人社部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再由人社部门根据毕业生户籍地分转到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醒,毕业生自带档案均不接收。

毕业生可登录“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或关注官方微信“济宁大学生就业(jiningdxsjy)”,查询档案递转情况。

凭提档函(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报到证或毕业证、经办人身份证提取。

发表于 2017-8-15 14:33: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如此伦理!涨姿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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