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截图 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问政称,位于太白路东店的小龙坎火锅房间设置最低消费400元(不包含酒水),此经营方式让顾客难以接受。据了解,餐馆规定的“最低消费”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为什么还会有这种情况出现?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任城区回复称,区市场监管局观音阁所执法人员于11月12日下午到被投诉商家现场检查,已对商家规定的“最低消费”口头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商家负责人于11月13日上午出具书面保证书,保证该店以后杜绝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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