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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安徽女儿跳水溺亡,警察就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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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3:05:52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年轻的生命在人们的注视下慢慢逝去,是让人悲痛的。还有很多人感到悲愤,警察仿佛像个无能儿一样,什么也做不了。

法律规定民警要具备基本的救人技能和器材,那么平时培训到位了吗?器材发放到位了吗?这是警察失职的地方,在你的职责范围领域无法做出相关的职业行动,只能束手无策?这就是无能,不是无能为力。

既然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系统性问题,不妨把这个系统再扩大一些,我们的紧急求助系统需要更加的完善和改进,我们先来看下美国911紧急求助中心的联动机制:普通民众遇到火灾、急救,或者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情况,直接拨打这个号码,系统能够根据拨打电话的信号,自动锁定位置,调度附近警力、消防局或救护车前往,给予及时救助。我们的联动救援机制效率是不是要加强一些呢?

遇到这种事我们完全可以苛责警察做的不够,他们表现的像个普通民众,凭什么当警察?而且这事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相关的利益,人民警察保卫人民,专业素质都这么低了,我还看到很多人在维护,真是几千年的奴才当惯了,下次你家人遇到这个情况,是不是你也可以理解遇到这样的警察啊?
 
 
发表于 2020-12-7 15: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你自己想死的,第二救人可能打赏条命。
先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现再保证他人安全,民警是职业不是救世主更不是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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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3:09: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多的职业化下!都褪掉了神圣使命!只能说感谢一部分奋不顾身的警察,消防,含辛茹苦的老师!不能去要求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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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16:4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也得说好 发表于 2020-12-7 15:37
第一你自己想死的,第二救人可能打赏条命。
先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现再保证他人安全,民警是职业不是救世主 ...

1.即使自己想死,国家有保障公民生命的权利,这是警察在做得分内事,跟自杀者主观意愿无关。
2.我说的问题点是施救不专业,基层警察部门没有按要求配置急救器材,社会急救系统需要改善何提升。我极力反对在没有自身生命保障的情况下去救,这就是送命,也是对生命权的亵渎。
而我压根没有指责警察为什么不拿命去救。警察的命也是命,若真是遇到奋不顾身的好警察,不止女孩,民警可能也会送命,然后换来一句你们的英雄安息,永垂不巧?你们这些替警察的说话的老好人,才是不知不觉做了漠视别人生命的无形杀人犯。先进、专业的救助系统才是最被救者、施救者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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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3:1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有些警察很不行,但是这个事,必须的不能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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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3:12: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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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3: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0-12-7 13:09
越来越多的职业化下!都褪掉了神圣使命!只能说感谢一部分奋不顾身的警察,消防,含辛茹苦的老师!不能去要 ...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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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13:50: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0-12-7 13:09
越来越多的职业化下!都褪掉了神圣使命!只能说感谢一部分奋不顾身的警察,消防,含辛茹苦的老师!不能去要 ...

当你提到神圣就知道你的奴才思维还很顽固,医生治病救人,警察保卫人民利益,教师教书育人,这些是对他们的基本要求,而不是对你的施舍,考核他们的指标也是专业技术强不强,教学能力高不高,鉴于他们这些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是需要保持对他们的尊重,但是不代表着这是他们免于指责的护身符,专业水平不够好,专业系统不完善,为什么不能提?这涉及了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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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13:52: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qqyouth 发表于 2020-12-7 13:12
虽然有些警察很不行,但是这个事,必须的不能以偏概全

下面农村县城的警察基础装备落后,专业培训不够,这就是普遍存在的现实,大家都是理解派,怎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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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13:5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315710 发表于 2020-12-7 13:12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 ...

警察救人是警察的职责,不是义务。无法达成救人的目标,抛开不可控的客观因素,哪些是做的不够好的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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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13:56: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110接处警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专职处警民警应当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灾及医疗救护技能。
第五十二条规定:110处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交通、通讯工具、枪支、警械、防弹背心及绳索、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

看看是哪里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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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4: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永无止境_R 发表于 2020-12-7 13:50
当你提到神圣就知道你的奴才思维还很顽固,医生治病救人,警察保卫人民利益,教师教书育人,这些是对他们 ...

兄弟你确认你用词恰当?如果我说你是奴才思想你怎么考虑?目前社会就这么个状况 你能改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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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14:4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0-12-7 14:29
兄弟你确认你用词恰当?如果我说你是奴才思想你怎么考虑?目前社会就这么个状况 你能改变什么?

既然生命已无法挽回,若大家都是理解派,一团和气,这反倒是对社会和生命的漠不关心,没有质疑和争论?怎么改变目前的这个状况?
你说的那些职业让人尊重足够,但神圣的是使命,不是个人,正是因为行业特殊性,才需要从事这项行业的人具备履行神圣使命的能力,庸医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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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5:3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0-12-7 14:29
兄弟你确认你用词恰当?如果我说你是奴才思想你怎么考虑?目前社会就这么个状况 你能改变什么?

器材不足就不能想想其他办法,就地取材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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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6:53: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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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16:5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也得说好 发表于 2020-12-7 15:37
第一你自己想死的,第二救人可能打赏条命。
先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现再保证他人安全,民警是职业不是救世主 ...

还有两个点赞的,我问问你们这些无知的群众,口口声声警察的命也是命,但是警察救人能力不足,救人器材不足,你们一个个当着理解派,这是在替民警说话,还是让人家继续在救援的道路上与死神碰面?安徽这个警察,往前一步就是死亡!你们这些所谓的好人才是无形的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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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17:0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德教育学院 发表于 2020-12-7 16:53
为什么没人关注女孩为什么自杀?采访女孩父亲说等警方调查结果,好像是警察杀了她?

这个关注的点引申出来可多了,女孩考试不好轻生,凸现了应试教育的压力以及当代青少年心理障碍的问题;围观群众只知道拍视频,从发现到警察到来10来分钟是有的吧,自己为何没有想到拿绳索拿救生圈?全靠警察?
但是这个事件最凸现得矛盾点是基层民警在救人方面所展现的缺点和短板和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年轻的生命在我们眼前消失,难道警察的不足之处,不该反思和改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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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09: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永无止境_R 发表于 2020-12-7 16:57
还有两个点赞的,我问问你们这些无知的群众,口口声声警察的命也是命,但是警察救人能力不足,救人器材不 ...

你这么高尚你救啊,再颁给你个见义勇为。救人不是用嘴,你真是拿着枪杆子逼着民警搭上命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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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09: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永无止境_R 发表于 2020-12-7 16:48
1.即使自己想死,国家有保障公民生命的权利,这是警察在做得分内事,跟自杀者主观意愿无关。
2.我说的问 ...

专业的救援系统和器械在消防队,不是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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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09:2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录视频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瓜吃的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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