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019|回复: 39

[济宁资讯] 首例“电梯加装”诉讼案:一楼不同意安装,四五六楼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1:50:0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丨山东高法
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四五六楼四户业主,因为一楼2户业主变卦阻挠加装电梯,将一楼业主告上法庭。这也是成都市首例因“电梯加装”引起的诉讼案。
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修建于2004年前后,只有两栋居民楼,楼高6层,每层有两户居民,上、下楼都为步梯。现在安装电梯的是靠小区里面的这栋楼的2单元,涉及到整个2单元的12户人家。
记者7日在小区看到电梯钢架结构基本已经完工,旁边还放置着一些电梯建材,工人正在安装一些零件。据施工方负责人介绍,他们去年5月就开始施工了,后来遇到业主打官司,就停工了。今年3月,他们又开始进场施工,“(四月)二十几号把电梯装好,可能五月十几号才能够正常使用。我做了那么多电梯,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说好了都签字了,1楼的也同意楼上安装了,到后来施工的时候又反悔了。”
2019年白马庙街2号小区2单元加装电梯就开始征求意见,涉及的12户居民都同意了加装电梯。2019年11月,电梯加装的意见也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2020年4月,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建筑公司出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告知书。5月,施工方开始进场施工,不久后,一楼的两户人家就提出了异议,阻止施工,不让装电梯。 一楼的住户声称,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选中一楼,就是看中小区没有电梯。购买一楼的房子,价格比高楼层的要贵不少。一楼的住户认为,加装电梯后对他们采光等有影响,也直接影响了房子的价格,“电梯是去年就开始加装了,今年还没弄好,这个电梯对着这个门不好。” 楼上业主与一楼业主多次沟通没有结果,四五六楼的4户业主就联名起诉了一楼的2户业主,要求一楼业主停止阻碍电梯施工,配合加装电梯合同继续履行。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林艺介绍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在案件的处理当中增设电梯是否正当应该是双方争论最大的问题,楼下的业主称他们是对成都市既有的住宅自主增设电梯项目相关的协议书的内容不知情,对本单元的业主在上面的签名也表示不知情,还认为安装电梯可能会存在出行便利与安全,还有消防疏散、采光这些不可预见的隐患,所以他们阻挠了电梯的安装。”

温江区法院去年9月审理了这起高层住户起诉底层住户要求加装电梯案。法院认定,小区加装电梯进行公示,相关流程也按要求进行。 温江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林艺介绍说,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一楼住户须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判决的时候依据的是物权法,我们认为案涉单元增设电梯已经获得了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经过了公示、备案、批准一系列的程序,我们经过审理,最后认为电梯的增设程序是合法的、正当的,我们认为他们加装电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楼业主抗辩加装电梯可能造成的相关隐患,我们告知他们另行主张权利。” 一审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1月,成都中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起诉讼案件,小区的不少业主表示,理解高层住户起诉低楼层住户的行为,认为加装电梯能改善高层住户的居住条件。这些业主表示,大家都住在一个小区一个单元,最好能好好协商,不一定要闹到告上法庭的地步。不少市民认为,此次法院的判决下来后,以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会更顺利一些,低楼层的业主阻挠加装电梯的行为可能会少一些。

发表于 2021-7-24 17: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白酒楼 发表于 2021-7-24 15:53
装上之后 地上储藏室的一楼一样用的欢

说到底还是物权问题……如果用三分之二就能合法侵犯别人的权益和财产……我认为是法律的倒退……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22:3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三楼往上的楼梯拆了建电梯也,谁也不影响。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1: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的时候依据的是物权法,我们认为案涉单元增设电梯已经获得了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经过了公示、备案、批准一系列的程序,我们经过审理,最后认为电梯的增设程序是合法的、正当的,我们认为他们加装电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1: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说好了都签字了,1楼的也同意楼上安装了,到后来施工的时候又反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2:04: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段时间一个帖子说,装电梯之前三楼以下不用电梯!不交钱,最后电梯都安装上了三楼以下也用!真是的!既然住在公共小区,就遵守规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3:0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装电梯的小区能保值,没电梯的小区贬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3: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典的新规是这样的……这样对一楼很不公平6法院也是依法行事……以后肯定会有更大的冲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3:2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我3楼,安不安都无所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3: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1-7-24 13:08
民法典的新规是这样的……这样对一楼很不公平6法院也是依法行事……以后肯定会有更大的冲突 ...

占用的是公共面积,三分之二就可以了。咋不公平,都让一家说了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4: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步挚 发表于 2021-7-24 13:57
占用的是公共面积,三分之二就可以了。咋不公平,都让一家说了算?

看准每一个字 不是不公平是对一楼不公平……而且我的定义是以后会加剧冲突……如果是你希望在冲突中解决问题当我没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5: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1-7-24 14:00
看准每一个字 不是不公平是对一楼不公平……而且我的定义是以后会加剧冲突……如果是你希望在冲突中解决 ...

那怎么样才算公平呢?一楼不同意,大家都爬楼就是公平,或者说所有人都同意才叫公平?
加剧冲突的是贪心,是没沾光就是吃亏的心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5: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1-7-24 14:00
看准每一个字 不是不公平是对一楼不公平……而且我的定义是以后会加剧冲突……如果是你希望在冲突中解决 ...

装上之后 地上储藏室的一楼一样用的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7: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步挚 发表于 2021-7-24 15:20
那怎么样才算公平呢?一楼不同意,大家都爬楼就是公平,或者说所有人都同意才叫公平?
加剧冲突的是贪心 ...

如果你是公平 那世界就大乱了……即为公共面积 你弄着多数来侵犯别人权益 是不是楼上三分之二看你家有钱就能把你抢了呢?……所以还是依法办事 多点和谐少点冲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7: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1-7-24 17:06
说到底还是物权问题……如果用三分之二就能合法侵犯别人的权益和财产……我认为是法律的倒退……
...

一直是三分之二 没倒退也没进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18: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白酒楼 发表于 2021-7-24 17:21
一直是三分之二 没倒退也没进步

建议你百度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20: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少数人的利益就应该牺牲吗?法院耍流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22: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笙歌君独幽 发表于 2021-7-24 17:05
如果你是公平 那世界就大乱了……即为公共面积 你弄着多数来侵犯别人权益 是不是楼上三分之二看你家有钱 ...

你看你不自觉的就偷换概念。
那是公共的,不是你个人的。把你个人的拿走叫抢,把公共的投票使用那不叫抢。公共面积不是说每人再分一块儿当成个人的。出了你家那扇门,无论楼道还是小区绿地那不是你的私产。安电梯没动你一点私产。
按照你说的,所有公共财产只要有一个人不愿意,就是被抢了?那公交车不开到你家门口,那是把你的车抢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4 22: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马扎 发表于 2021-7-24 20:58
少数人的利益就应该牺牲吗?法院耍流氓

所以就该牺牲多数人利益,而且是用公共财产来补贴个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7-25 12:33: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步挚 发表于 2021-7-24 22:30
你看你不自觉的就偷换概念。
那是公共的,不是你个人的。把你个人的拿走叫抢,把公共的投票使用那不叫抢 ...

你是不是不懂什么叫公摊?是你在偷换概念还是我在偷换概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5-16 21:40, Processed in 0.077169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