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仲山镇友谊桥向西有一家叫富鑫防水(简称),目前,多次向嘉祥县有关部门反映,7月20号后边这两天,特别是晚上傍晚,在布山路口这边,特别是一旦到了傍晚到该企业很大的异味,并且一刮风周边村民都能闻到,味道熏得人都恶心,为什么每次都说异味达标,但是气味还是扰民,温度升高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挥发速率会显著增加,该企业在环保的投入目前是否不够,-无组织排放管控差:防水材料生产中的原料储存、搅拌、涂布等环节若未做到密闭,会产生大量无组织挥发(如露天堆放沥青、敞口搅拌),这类排放点多、分散,环保设备难以全覆盖,高温下更易扩散形成异味。
2、答复内容说工人因为天气热会打开窗户,导致气味发散,请问该企业落是否进行了夏季四防的学习?车间是否落实为工人的降温措施,有没有安装空调降温?储存物资的环境温度是否过高,是否还有其他的异味处理方案?这是安全生产问题,希望应急管理部门也要督促。
该企业多次被投诉并未根本上整改仅靠临时应付检查或者投诉,也未进行工艺升级或者生产条件优化气味问题难以根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7、8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七)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
(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如果长期未整改甚至多次不改正,请按照要求依法处罚。
1是落实企业车间的降温和炎热问题,做好职业病预防和防暑降温工作,改善工人劳动环境。
2是落实异味排放的处理和工艺和储存环节的升级。
3、这个无组织挥发的问题不是一次了,有关部门已经多次要求了,如果仍然未整改,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罚企业的行为。
(截止发稿前 暂未有相关部门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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