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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无神论”在马国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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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5 10:07:19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5 10:09: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早报讯)马来西亚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近来针对主张无神论是否违宪各说各话。负责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阿斯拉夫指无神论违反宪法和国家原则,当局因此可援引煽动法令对付无神论者。一个自称“自由”(Bebas)的组织则指当局不该强迫无神论者接受信仰。  阿斯拉夫周四在国会答询时表示,当局可援引煽动法令对付无神论者。他说,宪法保障信仰自由,但不包括不信奉宗教的自由。“我们必须了解马来西亚的情况,宪法阐明的宗教信仰自由,并不代表可以不信奉宗教,因为这是违宪的。”  他说:“这意味我们不能怂恿任何人脱离本身的宗教或宣传不要信奉宗教。我们不能指示或游说一名信徒不要信教,这是违宪的。”他指出,任何主张及传播无神论者,将因违宪而受到对付。他说,当局可援引伊斯兰法或民事法对付他们。  一个自称“自由”(Bebas)的组织随即发布声明驳斥阿斯拉夫。声明说:“无神论者不想被他人强行规定信仰宗教,他们应该与其他宗教信仰者一样获得同等待遇。”该组织表示,无神论者不会造成威胁,他们应该有权选择最适合本身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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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5 10: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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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5 10: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神论是吧,既然没有神,那就没有超乎人类之上的审判者,也没有死后的天堂地狱,那人生在世就可以为所欲为喽,什么毒奶粉苏丹红地沟油,什么贪污多少多少亿,什么豆腐渣工程,什么幼儿园虐童,说都说不完呐——层出不穷的罪恶——就都出现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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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5 10: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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