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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6 12: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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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份我在时尚殿堂开卡购买价值999元清洁项目共48次。做了十次左右,2021年1月2日时尚殿堂告知她们要和隔壁欧赛媤合体开个形象店,让我后续去欧赛媤做项目。2021年3月在接待过我三次后欧赛媤提出让我以十次抵一次的方式才能继续在她们店享受服务,我以要求不合理拒绝,主张要么按原来的套餐走要么就退款。欧赛媤让我自己找时尚殿堂协商,时尚殿堂关门营业,原有工作人员拒不出面, 欧赛媤也不再继续为我服务。我打12315热线投诉,首先接待我的市场监管局告知之前有处理一起类似投诉,最后协商是欧赛媤那边继续提供服务。后将我转移观音阁市场监管局,又被告知欧赛媤不承认有这件事情,协商不了,让我走司法程序。但之前3233523这个电话告知有协调处理过,为什么之后又协调不好了?让我们消费者提供切实的证据如两店之间的书面协议等走司法程序,我们消费者去哪找这种书面协议?钱是小钱,但民无小事!如果所有这种办卡后商家跑路的后果都让消费者承担,那消费者何辜?!还有万达广场,商户跑路,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就可以没有一点责任?希望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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