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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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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9:15:06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


公告-1.jpg
公告-2.jpg
公告-3.jpg
公告-4.jpg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05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_SkauM49A_hc6snWG6pI_A
 
 
 楼主| 发表于 2023-5-18 19:1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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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20: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抱侥幸心理的人太多了,查住的也只占一部分,永远也查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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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21: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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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21: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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