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一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投诉,称骑行共享单车至金宇路时,遭辅警“越权执法”并被限制人身自由,而济宁交警部门的回复却敷衍至极,引发广泛质疑。 网友称,被单独拦下的辅警在无正式民警在场时,试图用警务通开罚单,自己表明不再骑行后,辅警仍强行处理,期间还有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且整个执法过程未出示证件、未告知违法事实和依据、未开启执法记录仪。 网友依据法律列出辅警七项违规:单独执法违反《行政处罚法》第18条;违规用警务通开罚单超越职责;未出示证件、告知相关内容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4、45条;未开启执法记录仪违反规定;语言侮辱、指指点点违反相关条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违反《行政强制法》第20条。基于此,网友提出确认执法违法并书面回复、调取监控和执法记录仪视频、处分涉事人员并调离岗位、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四项诉求。 法律专家表示,辅警无独立执法权,只能协助民警,不得单独实施行政处罚、强制等核心执法行为。越权执法会导致行政行为无效,涉事人员还可能受处分或追责。 但济宁交警部门的回复却避重就轻。开头是常见的感谢话语,接着描述民警带队开展交通治理,发现诉求人未戴头盔后拦查。对于网友投诉的核心违规问题,回复只字未提,只说诉求人情绪激动、不配合,执勤人员文明执法,平复其情绪后放行。对网友的诉求也未给出实质答复,只是呼吁市民戴头盔、加强民辅警培训,还提供了咨询电话,恳请提意见。 政府部门本应守护民众权益,积极处理合理投诉。此次回复却用空话套话应付,无视关键问题,不仅无法解决网友问题,还会损害政府公信力。济宁交警部门应正视问题,深入调查,给网友公正合理的结果,重建与民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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