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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男子因母亲将房产留给女儿,扣下其骨灰7个月不下葬:三姐妹起诉,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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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6:46:1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9日,@九派新闻获悉:日前,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违背传统伦理道德的案件,终于让老人“入土为安”。
陈阿姨夫妇共育有三女一子,为减轻子女负担,夫妻俩在女儿的陪同下,早早地在某墓园购买了合葬墓地。陈阿姨夫妇购买的合葬墓穴认购人登记为两人的儿子王某,该墓穴证书由长女王某芬保管。2016年,陈阿姨的老伴去世,落葬于合葬墓地后,墓穴证书就交由儿子王某保管。
2022年,陈阿姨因病去世,生前陈阿姨立下公证遗嘱,提前将自己名下财产进行分配。没想到,在完成追悼仪式和遗体火化后,准备办理落葬时,王某却因母亲将房产留给女儿们而心生不满,要求三姐妹书面承诺放弃遗产继承。三姐妹不同意,王某遂拒绝将陈阿姨落葬,并向墓园表示其不到场谁都不许安排落葬。
自此,陈阿姨的骨灰在墓园寄放长达七个月之久无法入土为安。
三姐妹无奈之下,将王某和墓园诉至法院,要求其协助办理陈阿姨的落葬手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墓穴系为老夫妻俩的利益而购买,供两人殡葬使用,陈阿姨享有对该墓穴的使用权。案涉墓穴的认购人王某,作为陈阿姨的儿子理应尊重死者入土为安的心愿,断不能以死者遗产分配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办理落葬手续,此举有悖于一般社会道德。
据此,三姐妹要求王某及墓园协助办理陈阿姨落葬手续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来源:@九派新闻
发表于 2025-10-30 18:2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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