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一大队关于在济宁市京台高速、日兰高速收费站设立“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一大队决定在京台高速、日兰高速部分收费站设立“严管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范围 京台高速曲阜收费站(收费站入口至主线匝道) 日兰高速曲阜南收费站、兖州收费站(收费站入口至主线匝道) 二、严管重点 1、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不按规定停车 4、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5、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6、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一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二大队关于在济宁市日兰高速收费站设立“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二大队决定在日兰高速部分收费站设立“严管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范围 日兰高速济宁收费站(收费站入口至主线匝道) 二、严管重点 1、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不按规定停车 4、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5、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6、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二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一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一大队现利用新闻媒体对辖区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通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一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二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二大队现利用新闻媒体对辖区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通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二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三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三大队现利用新闻媒体对辖区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通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三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四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四大队现利用新闻媒体对辖区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通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四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一大队关于公布4处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一大队拟在辖区新增4处区间测速取证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设置地点
二、公示期限 上述区间测速设备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区间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一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二大队关于公布9处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二大队拟在辖区新增9处区间测速取证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设置地点
二、公示期限 上述区间测速设备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区间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二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四大队关于公布3处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高速四大队拟在辖区新增3处区间测速取证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设置地点
二、公示期限 上述区间测速设备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区间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四大队 2025年11月24日 来源:济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