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快捷登录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月27日,记者从济宁车管所了解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以下机动车均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