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投诉济宁市12345热线在处理我公司对嘉祥县某局长期拖欠巨额款项的投诉时,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严重违反《山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1〕126号)规定,未能履行“接诉即办”、服务企业的核心职责,致使我公司合法权益无法通过正当行政救济渠道主张,濒临破产绝境。 一、投诉背景与核心争议 我公司作为微型民营企业,自2019年起依法依约履行嘉祥某局中标合同。然而,嘉祥某局长期无故拖欠合同款项,至今累计欠款高达15,768,927.9元人民币,拖欠时长近1000天,远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付款期限。该行为已导致我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陷入停滞,员工工资及供货商货款均无法支付,生存危在旦夕。 为维护合法权益,我公司自2025年7月31日起,已通过“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等渠道多次反映,但问题迟迟未得解决。近期,我公司通过山东省政府“接诉即办”平台再次提交投诉,该工单被转办至济宁市12345热线。然而,济宁市12345热线工作人员竟以“该事项曾经信访过”为唯一理由,直接拒绝受理本次投诉。此举与我公司通过新平台、针对明确行政投诉事项寻求解决的根本诉求完全不符,属于典型的“不作为”和“程序空转”。 二、济宁市12345热线存在的问题与违规之处 济宁市12345热线的拒理行为,存在以下多处明显违规和失职: 1.拒理理由不成立,涉嫌“一刀切”式懒政。 我公司此次投诉是基于明确的合同纠纷和行政机关拖欠账款的事实,属于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典型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问题,完全符合12345热线的受理范围。 “曾经过信访”不能成为拒绝受理新投诉的绝对理由。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指“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我公司在不同平台、针对同一事实但强调不同解决路径(如要求行政协调、督办支付)的投诉,不应被简单、粗暴地归类为“同一信访事项”而拒之门外。济宁市12345的做法,实质上是“以信访之名,行推诿之实”,关闭了企业寻求行政救济的大门。 2.严重违反《山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 该《管理办法》总则中明确,热线旨在“对企业和群众诉求快速、高效办理”。第三章“受理办理”更是强化了热线为企服务的职能,明确对企业诉求应“接诉即办”,并规定了办理时限。 济宁市12345在未进行任何实质审查、未尝试联系责任单位(嘉祥某局)协调的情况下,直接拒理涉及千万级欠款、关乎企业存亡的重大诉求,完全背离了“快速、高效”和为企服务的根本原则,使热线沦为摆设。 3.违背“接诉即办”机制与“由民做主”的治理理念。 山东省及济宁市层面大力推广“接诉即办”机制,要求对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嘉祥县自身也建立了“一拨就灵”“嘉·快办”平台,标榜“接诉即办、事要解决”。作为市级统一平台,济宁市12345的拒理行为与这些承诺背道而驰。 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治理转型,核心是拓宽和保障民意渠道,让群众和企业成为治理的参与者。济宁市12345的作为,非但没有“由民做主”,反而堵塞了民企表达诉求、参与解决问题的制度化渠道,是治理理念的严重倒退。 4.未履行法定的督办与报告职责。 根据《管理办法》,热线工作机构对承办单位有督办职责,对于办理质量差、推诿扯皮等可追究责任。面对我公司反映的嘉祥某局“虚假回复”、“拒不配合”等问题,济宁市12345本应启动督办程序,或向同级政府报告。其简单的拒理行为,主动放弃了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的法定职责,变相纵容了拖欠方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事实与法律依据分析 1.投诉性质认定:我公司的核心诉求是督促行政机关支付合同欠款及违约金,这属于典型的“履行行政协议”纠纷和“优化营商环境”范畴,是12345热线应当受理并转派至相关职能部门(如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乃至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办的事项。 2.与企业信访的区别:企业因行政机关违约拖欠账款进行的投诉,与公民个人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等的信访,在性质、主体和解决路径上存在显著差异。热线机构应具备区分能力,提供精准服务,而非混为一谈。 3.地方平台的对比:嘉祥县“一拨就灵”(6851890)平台声称对群众诉求响应率、办结率均达100%。作为其上级监管和兜底渠道,济宁市12345的表现却是不受理、不解决,形成巨大反差,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四、核心诉求 鉴于济宁市12345热线的违规行为已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我公司现提出以下投诉诉求,恳请上级监察、督查或热线主管部门立即调查处理: 1.纠正违规行为:责令济宁市12345热线管理机构立即纠正错误,无条件受理我公司关于嘉祥某局拖欠账款的投诉,并按规定程序在15个工作日的企业诉求办理时限内,给出明确处理意见或转办至有权处理的部门。 2.督办实质问题:通过热线督办机制,督促嘉祥某局限期支付拖欠我公司的全部款项1576.89279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并责令其出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还款计划。 3.启动问责调查:对济宁市12345热线此次“无理由拒理”事件的责任人员进行调查,依据《管理办法》追究其失职责任。同时,对嘉祥某局在拖欠账款及处理投诉过程中的“虚假回复”、“推诿扯皮”等行为一并立案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公开通报整改:将此次投诉处理过程及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作为典型案例,推动济宁市各级热线和承办单位切实整改工作作风,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真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接诉即办”的承诺。 我公司已处于生死存亡边缘,此次投诉是我们依法维权的最后希望之一。济宁市12345作为党和政府连接企业与群众的“连心桥”,其态度与效率直接关系营商环境和政府形象。我们恳请上级部门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勿让“一个号码管服务”的承诺落空,勿让守法经营的中小企业在寒冬中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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