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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酒驾红线不可碰!侥幸心理酿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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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7 10:40:52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案例警示(一)

酒驾红线不可碰!侥幸心理酿大祸-1.jpg

2026年1月13日,在济安桥路与朝凤路附近,当事人陈某驾驶号牌鲁HK***M小型汽车,被北湖区勤务大队民警现场查处,经对陈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警示(二)

酒驾红线不可碰!侥幸心理酿大祸-2.jpg

2026年1月13日,在车站西路与安康路西处,当事人张某某驾驶鲁HT***9小型轿车,被北湖区勤务大队民警现场查处,经对张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警示(三)

酒驾红线不可碰!侥幸心理酿大祸-3.jpg

2026年1月9日,在兖州区北环城路泗河大桥路段处,当事人罗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H7***8的小型汽车,被兖州区勤务大队三中队民警现场查处,经对罗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再次提醒大家
饮酒者在酒精的麻痹作用下
可能会产生神志不清、疲劳困倦
反应迟钝、视线模糊的情况
不适宜驾车上路

危险瞬间

酒驾红线不可碰!侥幸心理酿大祸-4.jpg ▲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闯红灯撞飞老人 酒驾红线不可碰!侥幸心理酿大祸-5.jpg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路中间施工护栏发生刮碰后,摔倒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危害大、代价高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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