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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1 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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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讯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拓展入境旅游市场的积极性,近日,济宁市出台《2026年济宁市入境旅游奖励工作方案》。
(一)奖励对象:
通过团队游、旅游包机等组织境外游客来济宁开展研学、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活动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具有合法资质的接待入境游客的旅游住宿企业。
(二)奖励条件:
(1)申请奖励的旅行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旅行社须合法注册登记,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旅游业务,申报时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2. 旅游团队离开济宁后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并确认无投诉、无遗留问题;
3.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可作为申请主体,同一批次游客只能一方作为申请主体,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盖章和签字确认;
4. 申报团队游览时间需在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五一假期5天—5月1日至5日)、9月1日至11月30日(不含国庆假期7天—10月1日至7日)期间。
(2)申请奖励的旅游住宿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旅游住宿企业须在济宁市合法注册登记、备案,依法依规经营,申报时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
2. 按本通知要求提报申报资料,确认无重大旅游投诉;
3.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接待入境过夜游客3000人次(含)以上,按规定提交公安住宿登记系统。
(三)奖励标准:
(1)入境过夜游客。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10人(含)以上20人以下的,在济宁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济宁市收费景区,奖励100元/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20人(含)以上50人以下的,在济宁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济宁市收费景区,奖励120元/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50人(含)以上,在济宁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济宁市收费景区,奖励150元/人。
(2)入境包机团队。组织入境游客乘坐旅游包机转机到达济宁大安机场,在济宁连续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济宁市收费景区,每架次超过120人(含)的,给予3万元奖励;每架次超过60人(含)、不足120人(不含)的,给予2万元奖励。
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乘坐普通航班转机落地大安机场,在济宁连续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济宁市收费景区,同一航班切位20人(含)以上,给予2000元补贴;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1000元,以此类推。
(3)入境研学团队。对招徕入境游客(含港澳台)来我市开展精品研学旅游的旅行社,在济宁市住宿1晚(含)以上,本办法规定时间内累计人次达到1000人次(含)以上,每人次奖励10元,达到3000人次(含)以上,每人次奖励20元;达到5000人次(含)以上,每人次奖励30元。
(4)旅游住宿企业。全年接待持证住宿1晚(含)以上入境游客3000人次(含)以上,同比增长10%(含)以上,且总人数处于全市前3名的酒店,年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比增长10%(含)以上,且总人数处于全市前4—6名的酒店,年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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