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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发布一起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公告!山东水泊智能装备 “4・9” 物体打击事故查明并严肃追责。 2025 年 4 月 9 日,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企业存在严重瞒报事故行为。2026年4月28日,梁山县人民政府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全面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及责任,对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严厉处罚,以铁腕执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025 年 4 月 9 日 16 时 20 分,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7 号车间装配工于根明在进行物料转运吊装作业时,违规直接用行吊吊钩钩挂圆钢型材管口,导致物料脱钩坠落,击中手中方管弹起致其头部受伤。伤者于 4 月 15 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70 万元。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按规定向应急管理及相关监管部门上报,仅自行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刻意隐瞒事故真相,后经国家审计署比对工伤保险信息发现线索,违法行为最终败露。 事故调查组依法认定,这是一起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悬空、员工违章作业、事后恶意瞒报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吊装规程,未使用吊装带绑扎,违规斜吊导致脱钩伤人。 间接原因:企业吊装作业管理失控,反 “三违” 整治流于形式;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及时排查制止违章行为;属地园区管委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被严肃追责: 对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事故责任、瞒报行为合并处以 171 万元罚款; 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帅,合并处上一年年收入110% 罚款; 对分管安全负责人季文,处上一年年收入25% 罚款; 责令梁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梁山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事故调查组强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全面加强吊装、动火、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管控,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隐患整改不力、违法违规行为 “零容忍”,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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