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5月23 日,根据《泗水县鑫达玻璃纤维厂675000m2/a 玻璃纤维织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泗水县柘沟镇柘沟五村西南,北距星吴线约500m,东距金柘线约3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配套环保工程包括排风扇、隔声措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00m2,厂房建筑面积300m2,建设织布车间2座。主要生产设备为织布机。定员10人,项目全年生产时间300天,每天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 2、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2012 年9月,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编写完成了《泗水县鑫达玻璃纤维厂年产675000m2 玻璃纤维织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 年9月4日,泗水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审批文号为泗环审字[2012]110 号。2016 年11月开始建设,由于资金问题及市场原因,多次建设中断,于2020年4月才建设完成。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2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 4、验收范围 目前,该项目建设完成,年产玻璃纤维织布675000m2。 本次验收范围为泗水县鑫达玻璃纤维厂年产675000m2玻璃纤维织布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实际建成情况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内容基本一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织布机20台。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