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华宸金水湾

[济宁资讯] 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到底难不难?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场直播中,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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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2 00: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朋友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开心!
确实挺麻烦,
希望我们的案例能给其他朋友以参考,让其他朋友别这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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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2 21: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筹备组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的《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计划书》
以后的筹备工作将按此计划书执行。
筹备组二次会议主要讨论各议案(草案)的具体内容。
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成立程序计划书
一、 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要求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上报有关资料给阜桥街道办事处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届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2、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3、业主名册;
4、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5、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6、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及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8、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9、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10、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11、提供一间不小于20平方米的办公室供筹备组使用(谁来提供?物业来提供?还是开发商来提供?)(办公设施设备如何解决?);
12、提供跟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有关的其他资料(含筹备组认为需要的资料,这个可根据筹备组需要再提供)。
(以上项目,应在筹备组预备会议上由圣泰物业公司和华宸房产公司当场确定具体提供者,然后分别准备。最晚提供时限:于2013年8月26日前提供给阜桥办事处,办事处将以上资料转交给筹备组)(以上1—10资料,会后整理存档)
★ 必须提供办公场地供筹备组办公使用,要求筹备组组长督促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按要求及时提供办公场地。另外应确定筹备组办公费用如何解决?
★ 必须限期要求物业或建设单位提供1-10资料。
★ 另外,应就不能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出一个书面说明《关于延期召开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通告》。
(二)以下材料,应尽快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尽快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日期由筹备组商议。(大家应商议一下我们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公示?是否有足够大的地方公示这些内容?能否有其他合适的方法进行公示,比如印刷小册子进行发放?)
1. 关于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形式、表决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讨论稿)
2. 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讨论稿)
3. 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草案)
4. 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5. 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管理规约等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讨论稿)
6.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议事规则(草案)
7.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8. 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9. 金水湾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10. 金水湾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续筹管理办法(草案)
11.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草案)
12. 金水湾小区物业共有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分配方案(草案)
13. 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及投票权数公示(讨论稿)(含: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业主名单)
14. 关于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自荐报名及产生办法的的公告(讨论稿)(含: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自荐表、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选举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选票)
(以上公告主要内容:需要业主大会表决的已经起草完毕的部分议案,公示期:7-10天,公示前落实一下相关法规要求的具体公示期限。具体发布时间:建议筹备组于10月16日前进行张贴公告)
二、 下一步需要继续起草和准备的资料:
1. 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 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议题(10月4日)
3. 关于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候选人名单公告(含: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4. 关于召开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含: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选票、表决票发放签收登记表)、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参会单位)、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表决票、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汇总、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表决票汇总、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票】
5. 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公告
6.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及决议;
7. 业委会成员情况及业主委员会身份证明;
8. 业主清册;
9. 关于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的申请
10. 关于同意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批复(阜桥办事处)
11. 济宁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12. 起草其他需要业主大会表决的议案
(以上有部分是业主大会召开需要的材料,需要公示。公示期:7-10天,公示前落实一下相关法规要求的具体公示期限。具体发布时间:建议筹备组于10月20日前进行张贴公告)
三、 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一)会议人员及场地准备
1、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及志愿工作人员分工(根据工作方案进行人员具体分工)
2、会议场地、设备、用品准备清单
(由筹备组负责制定和准备,具体制定完成时间:建议筹备组于10月25日前完成,并完成具体分工)
(二)会议材料准备及召开
1、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选票、表决票领取签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4、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表决票
5、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汇总
6、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表决票汇总
7、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由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根据会议议程进行各项议题、投票表决、选举等。具体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建议业主大会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以上资料,会后整理存档)。
(三)会议邀请人员
1、参会领导
2、新闻记者
3、相关联席会议单位的代表
(根据具体情况,由筹备组确定邀请人员名单并实施,在2013年11月4日之前完成邀请)
(四)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1、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公告(含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
2、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票
3、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票汇总
(以上公告主要内容为: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及业主大会取得的成果。由筹备组负责发布,公示期:7天 ,具体发布时间:由业主委员会在2013年11月22日之前进行公告,在成立5日内选举出主任、副主任,7日内发布以上公告)
四、 业主委员会备案、刻章
(一)备案申请资料(一套,市住建委要求)
1、济宁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2、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
3、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管理规约
5、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及决议
6、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情况及业主委员身份证明(1套)
7、业主清册(1套)
8、1至7项内容的公示影像资料
(以上是上报给市住建委的备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准备三套,存档一套,上报住建委一套,上报阜桥办事处一套。具体上报时间:由业主委员会在2013年11月15日之前上报备案,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9、关于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的申请(阜桥办事处)
(以上是上报给阜桥办事处的备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准备两套,存档一套,上报一套。具体上报时间:由业主委员会在2013年11月15日之前上报备案,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主管单位批准备案
1、关于同意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批复(市住建委)
2、刻章证明资料(市住建委)
3、关于同意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批复(阜桥办事处)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负责保存批复,办理刻章手续)(以上1—3资料,整理存档)(收到批复日期:由业主委员会争取在2013年11月20日之前拿到备案、批复)
(三)刻章
(业主委员会负责前去刻章,并指定专人保管好公章,依法使用、管理印章。具体刻章日期:由业主委员会根据进展在2013年11月25日之前刻章完毕)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各项制度、完善档案
1、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档案管理制度
3、会议管理制度(含业主大会)
4、收入支出费用账簿登记管理制度
5、监督核查物业服务合同执行制度
6、业主意见建议登记回复制度
7、共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8、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及使用账目管理制度
9、业主委员会工作公示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以上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 业主委员会根据授权开展工作
(一)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1、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3、物业服务合同;
4、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5、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6、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
7、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8、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六、 所有会议都应该准备签到表,所有参会人员进行签到
七、 所有会议都应做出书面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参会人员签名。
八、 相关公示资料的文件、图片都应保留存档。
备注:
一、具体每项工作完成期限的时间限制和公示时间,筹备组一次会议应该确定。
二、有些公告是可以同时发布的,有些公告必须等上位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才可发布。
三、公告张贴位置:小区大门处,小区车库入口处,AB座大门处,AB座一层、负一层、负二层电梯等待处,信用社门口,(共计需要13份,张贴11份,留档2份)确保进入小区的业主可以看到。(电梯里是否还张贴?)
四、所有公示及会议视频、照片资料均须整理存档。
五、每次会议所有参会人员都要登记《参会人员签到表》,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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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2: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金水湾小区全体业主:
    本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正式成立后,相关筹备工作一直在紧张进行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筹备组已起草完毕部分草案,现决定予以公告。
公告张贴位置:
公告期限及内容:见各公告
特别备注:请各位业主加入“金水湾小区业主QQ群”,所有业主大会公告及草案的电子版文件均上传至“QQ群共享”中,供业主下载。如需电子版本,请业主自行下载。
“金水湾小区业主QQ群”号码:209082675
如您对相关草案的具体条款或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要求的期限内,向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书面或发电子邮件(邮箱:jinshuiwan@163.com)提报有关修改意见或建议。筹备组将进行认真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修改完成后,所有草案将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全体业主应共同遵守。
地址: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办公室(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公告期限及内容:7天,自13年10月16日至13年10月23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O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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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4: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次会议材料准备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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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0: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二次会议议题
一、所有参会人员签到
二、接收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确定办公场所并接收。如有单位拒不提供或者不参与筹备组工作,则商定去住建委投诉举报的具体时间。
三、确定筹备组筹备经费的来源,预算大体数额。
四、接收《关于延期召开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通告》,会后安排张贴。
五、审核《关于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公告》
六、对已经起草完毕的部分规章、制度、规则、办法草案、公告等进行审议通过。有问题的大家直接就问题处进行提出和商议或者表决。没有问题一致同意通过的不再在会议上进行通读。
(一)                关于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形式、表决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讨论稿)(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二)                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讨论稿)(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三)                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草案)(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四)                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五)                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管理规约等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讨论稿)(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六)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议事规则(草案)(不须公示,通过即可)
(七)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八)                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九)                金水湾小区管理规约(草案)(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十)                金水湾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续筹管理办法(草案)(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十一)        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草案)(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十二)        金水湾小区物业共有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分配方案(草案)(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十三)        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及投票权数公示(讨论稿)(含: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业主名单)(争取可以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十四)        关于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自荐报名及产生办法的的公告(讨论稿)(含: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自荐表、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选举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选票)(10月16公示,公示10天)
(十五)        以上1—14所有材料均按五份正本准备,张贴三份,两份留底,于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进行张贴公告。
七、确定筹备组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下午14:00召开(主要内容:讨论下一步工作计划,即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审议第二批起草完毕的公告、议案等)
八、确定公告及议案的张贴位置。建议:定点张贴所有公告和议案文本,条件所限仅张贴一处。所有公告和议案由筹备组组长、副组长三人签字后进行张贴。小区各出入口张贴《关于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公告》,告之全体业主有关筹备组公告的有关事宜。
九、确定公告具体谁负责打印,每种打印份数。打印完毕时间。
十、确定公告张贴时间和参与张贴公告的人员。公告张贴的具体方式:公告在前,附件在后,依次张贴。张贴完毕后拍照留念。(需要准备胶水?浆糊?谁负责准备?)
十一、    其他需要商议的事情。
十二、    会议纪要:会议完毕后整理出会议纪要
会议说明:
(一)所有志愿者请按时参会,不要迟到;
(二)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提前请假。并且就会议议题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计入参会人员。
(三)不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的请假人员或者不请假但也不参会的志愿者,计入缺席人员。
(四)为了提高会议的效率,会议上只对不同意见进行讨论、辩论和投票表决,大家一致同意的条款不再在会议上进行通读和讲解(参会者提出疑问的除外)。
(五)所有参会人员具有相等的表决权,集体讨论决策,议事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六)会议表决,由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未实际到会的参会人员,可事后补充投票)。
(七)对会议议题设置有意见的可以提前和会议召集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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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0: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10月14日上午10:35跟华宸公司代表李老师通了电话。
表明了筹备组业主以下观点:
1、他们提供的依据是站不住脚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大会一定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一定要成立。相关法律依据通话后转给他们。
2、如果他们不依法提供有关资料,我们将向市建委投诉他们,要求市建委对他们查处。
3、我们是希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把这个事情办好的,如果建设单位拒绝支持和配合。我们肯定会依法维权,并且,如果建设单位二期需要我们配合的时候,我们肯定也不会配合。
4、现在部分新闻媒体对我们成立事项全程报道,希望他们可以考虑到负面影响。
5、最后,希望各方及时沟通,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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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2: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邮件已发,等待答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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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5: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邮件内容:

关于《对筹建业主委员会的意见》的答复(草稿)
济宁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对筹建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我办事处于2013年8月29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金水湾小区一期建设项目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故我办事处同意成立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我办事处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于2013年8月23日在金水湾小区依法组织召开了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会议,会议确定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共15名筹备组成员,并推选了组长、副组长。会议合法有效。我办事处已于2013年8月27日批准金水湾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成立,并依法进行了公示,筹备组已经依法成立。
三、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金水湾小区一期项目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你公司暂缓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不符合相关规定,我办事处将不予采纳。
四、我办事处依法组建的是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将依法认真开展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五、你公司应依法配合并参加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济宁市市XXXXXXXX办事处
二O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建设单位华宸公司的意见是没有法律依据和绝对不可以接受的。相关依据如下:
开发商华宸公司意见不成立的依据: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金水湾小区一期建设项目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二、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阜桥办事处依法进行了公告,接受业主公开报名,并于2013年8月23日在金水湾小区依法组织召开了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会议,会议确定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共15名筹备组成员,并推选了组长、副组长。会议合法有效、程序合法有效、筹备组成立合法有效。
三、开发商自己的意见书写的很明确,金水湾小区是分期开发项目。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金水湾小区一期项目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四、这份意见书没有抬头,是一份不完整、不具有效力的意见书。
五、2013823日华宸公司在筹备组成立会议上是没有任何异议的。2013828日提供的意见书,为何上面的日期故意写成812号,如果12号就有意见,为什么23号不提出来?
六、2013823日的筹备组成立会议,华宸公司是派人参加了的,会上没有提出任何不同意见,有会议纪要为证。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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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5: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邮件内容:

关于《对筹建业主委员会的意见》的答复(草稿)
济宁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对筹建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我办事处于2013年8月29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金水湾小区一期建设项目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故我办事处同意成立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我办事处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于2013年8月23日在金水湾小区依法组织召开了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会议,会议确定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共15名筹备组成员,并推选了组长、副组长。会议合法有效。我办事处已于2013年8月27日批准金水湾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成立,并依法进行了公示,筹备组已经依法成立。
三、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金水湾小区一期项目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你公司暂缓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不符合相关规定,我办事处将不予采纳。
四、我办事处依法组建的是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将依法认真开展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五、你公司应依法配合并参加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济宁市市XXXXXXXX办事处
二O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建设单位华宸公司的意见是没有法律依据和绝对不可以接受的。相关依据如下:
开发商华宸公司意见不成立的依据: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金水湾小区一期建设项目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二、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阜桥办事处依法进行了公告,接受业主公开报名,并于2013年8月23日在金水湾小区依法组织召开了金水湾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会议,会议确定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共15名筹备组成员,并推选了组长、副组长。会议合法有效、程序合法有效、筹备组成立合法有效。
三、开发商自己的意见书写的很明确,金水湾小区是分期开发项目。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金水湾小区一期项目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四、这份意见书没有抬头,是一份不完整、不具有效力的意见书。
五、2013823日华宸公司在筹备组成立会议上是没有任何异议的。2013828日提供的意见书,为何上面的日期故意写成812号,如果12号就有意见,为什么23号不提出来?
六、2013823日的筹备组成立会议,华宸公司是派人参加了的,会上没有提出任何不同意见,有会议纪要为证。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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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5: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徐主任打来电话,说找开发商华宸公司谈了,华宸公司继续反对成立,不配合,也不提供相关资料,
我们商议,一切程序照走,具体如何应对,明天会议上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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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7: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好消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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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15: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annie 发表于 2013-10-14 17:33
希望有好消息啊~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我相信在我们全体志愿者的努力和广大业主的支持下,一定会有好消息,
希望您可以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谢谢!祝您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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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15: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10月15日,上午8:30我们三位筹备组成员去了阜桥办事处,
把筹备组最近遇到的问题和某科长进行了沟通。
某科长当着我们的面跟住建委物业管理科李科长进行了沟通,
确认了,就算建设单位反对和不参与筹备组的工作,
一样可以依法开展筹备工作,依法召开业主大会,
同时,确定,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向筹备组提供有关筹备工作需要的所有资料,
在此之前,先由业主代表和办事处(津浦街居委会)代表一起去华宸公司交涉一下,

10月15日下午14:00,代表们一起到了华宸公司,但是没有找到负责人,
电话联系负责人,负责人电话答复说16日跟我们联系,
在电话上,我们向负责人说明了,
筹备组会议他们不支持、不参加一样可以依法成立,他们阻挡不了,
另外,华宸公司必须依法向筹备组提供有关筹备业主大会所需的资料。
否则我们将向住建委反映问题,要求市建委依法责令其改正,
如拒不改正,要求住建委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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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16: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筹备组人员集合到物业办公室,按原计划召开筹备组二次会议,审核相关文件议案。
因为需要审核的数量比较大,所以从下午三点一直进行到晚上十一点半才审核完毕,
不过,大家虽然累,但是心里高兴,
总算又前进了一步,离我们的目标更近了,

好奇心作怪,统计了一下工作量

一共十五份资料  100页整,共88851字,
自我陶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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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7: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有派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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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9: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跟志愿者昨天上午在街道遇到某位同志的不公正的待遇,某些办事员的恶劣的态度,十分让人气愤!但是后来他们领导来了,给的答复还有表现的态度,还是比较满意的,在此就不再追究那位同志的责任了!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漫漫长征路,曙光重现!成功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希望楼主和志愿者们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再多的困难也阻挡不了你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决心和信心,加油~
    还希望街道的那位同志,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真正的把老百姓当人看。你的工作态度,你的工作方式,你的业务水平,你对国家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都需要提高!你根本没资格做我们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长。
    最后说一句,我们保留公布你的录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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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08: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许三多 发表于 2013-10-16 19:06
楼主跟志愿者昨天上午在街道遇到某位同志的不公正的待遇,某些办事员的恶劣的态度,十分让人气愤!但 ...

某些街道或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少都是这个德行,好像来办事的群众都欠他钱似的,或者有杀父之仇似的。为什么不能和和气气的为人民服务?!何况自己还代表着政府和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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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08: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业主们!
感谢你们的努力!
你们艰难的一小步,是济宁人民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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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09: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口堡 发表于 2013-10-16 17:21
越来越有派头了!

谢谢您的顶贴支持,希望可以继续支持我们,谢谢,祝您开心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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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0: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许三多 发表于 2013-10-16 19:06
楼主跟志愿者昨天上午在街道遇到某位同志的不公正的待遇,某些办事员的恶劣的态度,十分让人气愤!但 ...

我坚信,在我们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小区全体业主的支持下,
我们的业主大会会议会按时召开,我们的业主委员会也会依法选出,
我们是依法办理的一件对多方有利的好事,没有理由不成功!
谢谢顶贴支持,希望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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