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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4 2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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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检察院办理宋伟案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
2012年04月17日10:15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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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济宁4月17日电 近日,济宁人民市检察院办理的济宁市建委建设综合开发中心书记、主任宋伟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第二届“30件精品案件”、“百件优质案件”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精品案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渎职侵权检察厅的通报表扬。
为引导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全面加强素能建设,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健康发展,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举办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精品、优质”案件评选。评选条件是:社会影响广泛、办案程序规范、办案组织严密、案件质量高、办案效果好。
第二届评选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共收到全国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案件146件,其中参评“30件精品案件”的56件,参评“百件优质案件”的90件。
在这次评选活动中,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为确保推荐参选案件质量,认真撰写推荐报告,精心准备各种法律文书,分管副检察长和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亲自审阅修改报评材料。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推荐,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审办公室初审、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投票推选、评审委员会评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内网公示、评审委员会复审等公正严格的评选程序,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推荐的宋伟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荣登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第二届“三十件精品案件”之列。
宋伟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案件线索系群众举报。2008年9月8日,济宁市人民院以滥用职权罪对宋伟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于2009年4月30日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11月13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宋伟有期徒刑十三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94179.8元、美元1000元。
此案属于严重危害工程建设领域的特大犯罪案件,是近年来济宁市成功查办的一起有震动、有影响的要案,也是全国检察机关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成功查办的一起典型渎职犯罪案件。
据了解,荣誉背后总是少不了辛勤的劳作与汗水的浇灌。近年来,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以查办专项重点案件为抓手,始终把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该局的绩效考核连续六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今年第一季度,济宁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已立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24人,同比分别上升了300%和242%,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济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彭春雷 王守虎 张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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