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华宸金水湾

[济宁资讯] 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播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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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5: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分子嚣张至极携带凶器闯入小区砸车,望知情者打济宁110电话举报,谢谢!
7 ?5 t* H7 u9 E这是金水湾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法分子砸车恐吓的视频,
# u; d" o8 n. k如果有知情者,可以打济宁110的电话进行举报,9 f2 E8 [6 f' {6-------------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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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5: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刘 发表于 2014-2-25 15:16
不法分子嚣张至极携带凶器闯入小区砸车,望知情者打济宁110电话举报,谢谢!
7 ?5 t* H7 u9 E这是金水湾小 ...

您看看这个视频http://bbs.syuan.net/thread-766707-1-1.html

就是有人用砸车的手段恐吓业主,不想让业主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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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5: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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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6: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谢谢关注,具体宣判日期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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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6: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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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8: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感觉会是什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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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9: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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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9: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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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9: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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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2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宸金水湾 发表于 2014-2-25 12:02
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相信法官

相信的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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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22: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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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22: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我们一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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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08: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相信这么多,一样也不能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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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09: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有新闻媒体报道了。



金水湾业主起诉济宁市住建委案开审 案件回放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时间:2014-02-26 09:2025日上午9点整,济宁高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济宁市住建委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正式开庭。



  25日上午,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济宁市住建委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正式开庭。记者旁听了庭审,开庭当天双方针对“业主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市住建委关于备案的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25日上午9点整,济宁高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济宁市住建委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正式开庭。


  庭审中,关于住建委不给业委会备案的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的问题上,济宁市住建委代理律师认为,金水湾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住建委备案的性质属于公示性备案,这种备案具有事后性和告知性,所以不是行政审批,不具备行政管理的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也就不具有可诉性。


  而作为原告的业主李卫滨认为,市住建委不履行职责,作为业主有起诉的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一经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就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任期内履行相关职责。”李卫滨说,金水湾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住建委应该给予支持和配合。


  案件回放:


  2月21日,本报曾报道金水湾小区成立“业委会”,但济宁市住建委却以该小区“业委会”不符合成立条件为由,不予备案一事。


  金水湾小区分两期建设,一期2009年5月底开始交付,共324套住宅,已入住321户。该小区居民认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于是筹备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完成相关程序后,业主委员会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


  而济宁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则认为,按照相关规定,该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应该包括一期、二期全部,共1800多户。由于在业主入住率等方面存在分歧,所以住建部门暂停对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同时,鉴于业主代表参与小区管理的热情较高,且二期工程建设还需一段时间,建议一期业主可先选举楼长和部分业主代表,成立一期业主议事机构。


  因不满处理结果,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将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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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0: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dvdmax 发表于 2014-2-26 09:49
终于有新闻媒体报道了。

新闻报道没有说清楚我们的观点,

我们的观点是两个:

一、《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
所以,依法备案是济宁市住建委的法定职责,他们不给备案,就是不依法履行职责,我们当然可以起诉他们不依法履行职责。

二、根据职权法定原则,任何行政职权的来源与行使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则越权无效,要受到法律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备案共仅需提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共计五种材料,原告均已提供。被告要求原告提供的备案材料(含法规要求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五种材料)数量远远超过法规的规定,被告要求原告提供物业管理区域证明材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原告从来没有收到被告关于材料不齐的告知,被告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被告已经告知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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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0: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具有里程碑意义。
应呼吁更高层次的媒体参与。
但以后的难度相当大。
从整个的过程来看,包括最近的砸车事件,典型的官府不作为,开发商利益勾结,外加黑社会!
难度极大!!广大业主特别是李卫滨等组织的几位老师应注意个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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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0: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这个新闻很有意思:金水湾业主起诉济宁市住建委案开审 案件回放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时间:2014-02-26 09:2025日上午9点整,济宁高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济宁市住建委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正式开庭;
  25日上午,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济宁市住建委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正式开庭。记者旁听了庭审,开庭当天双方针对“业主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市住建委关于备案的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25日上午9点整,济宁高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济宁市住建委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正式开庭。
  庭审中,关于住建委不给业委会备案的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的问题上,济宁市住建委代理律师认为,金水湾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住建委备案的性质属于公示性备案,这种备案具有事后性和告知性,所以不是行政审批,不具备行政管理的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也就不具有可诉性。
    点评:相比下面在新闻中提供业名代表姓名,此处,住建委代理律师名字呢?  
而作为原告的业主李卫滨认为,市住建委不履行职责,作为业主有起诉的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一经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就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任期内履行相关职责。”李卫滨说,金水湾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住建委应该给予支持和配合
\  2月21日,本报曾报道金水湾小区成立“业委会”,但济宁市住建委却以该小区“业委会”不符合成立条件为由,不予备案一事。
. 金水湾小区分两期建设,一期2009年5月底开始交付,共324套住宅,已入住321户。该小区居民认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于是筹备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完成相关程序后,业主委员会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
  而济宁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则认为,按照相关规定,该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应该包括一期、二期全部,共1800多户。由于在业主入住率等方面存在分歧,所以住建部门暂停对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同时,鉴于业主代表参与小区管理的热情较高,且二期工程建设还需一段时间,建议一期业主可先选举楼长和部分业主代表,成立一期业主议事机构。  因不满处理结果,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将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告上法庭。



补充内容 (2014-2-26 10:49):
这个新闻报道更重要的意义不在于提供新闻,而在于以新闻的名义向某些人提供下一步应该工作或报复的对象是谁,新闻记者到了文奴的地步,为几文钱竞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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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1: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david75 发表于 2014-2-26 10:46
仔细看这个新闻很有意思:金水湾业主起诉济宁市住建委案开审 案件回放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时间:2014-02- ...

落落吗也!乱七八糟的,各说各的理!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你们又能怎么样,小区还不是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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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1: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咱得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要人云亦云,疯狂跟帖!这里面的事儿,弄不懂别乱说,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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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3: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几个人是齐鲁晚报的啊?以为是声远的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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