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华宸金水湾

[济宁资讯] 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到底难不难?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场直播中,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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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17: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支持你们的行为,从头看到尾,发现那个唐主任天天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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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19: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们再去衙门和那些人民公仆们交涉时,带上个微型摄像机,把那些公仆的表演录下来,放到网上,人我们大家看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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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20: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关注你们  希望有个好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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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5 21: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皮肤 发表于 2013-7-15 17:16
持续关注,支持你们的行为,从头看到尾,发现那个唐主任天天开会

现在也没给我们任何答复,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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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5 21: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刘 发表于 2013-7-15 19:11
建议你们再去衙门和那些人民公仆们交涉时,带上个微型摄像机,把那些公仆的表演录下来,放到网上,人我们大 ...

这个暂时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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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5 21: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lv203203 发表于 2013-7-15 20:44
非常关注你们  希望有个好的结尾

一定必须有个好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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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1: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业主跟物业的交涉,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1、暂缓各项维修基金的提取或者使用,暂缓非紧急维修,待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维修和使用。
2、对物业公告上的第九条、第十条内容,物业认识到错误,并向业主道歉,业主同意不就此追究物业的责任了。
3、以前的事情,就此掀过,不再计较。双方积极配合,积极工作,全力支持尽快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成立后,双方继续配合,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根据需要改进维修小区各项设施,共同把小区建设成安全的小区,卫生的小区,管理有序的小区,使金水湾小区真正成为我们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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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1: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以上内容,双方一致同意,将采用公告的形式,在小区里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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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1: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顶 支持 终于见点好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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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2: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容易!老百姓办点事真难!权利不是任何人的恩赐,都是斗争而来的!
还要说声:努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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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3:5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争取双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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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2: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kms 发表于 2013-7-16 11:59
好 顶 支持 终于见点好的消息了

谢谢朋友的持续关注,欢迎继续关注,祝您开心!
是的,终于有点好消息了,就看落实了,我们正在紧张的准备各种资料,到时候,我们可以把所有资料在这里发一份,供大家参考。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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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08: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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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09: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在关注,基本上每天都要看看帖子,希望楼主在下面的事情上进展顺利,国家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由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建议楼主能够让律师参与到其中来,以达到尽快推进成立事宜。
同时对于小区使用5年就动用维修资金,是否该动用,程序是否合法,业主是否签字同意,维修单位是否公开招标等等问题,本人也表示质疑。国家对于维修资金的动用也由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
支持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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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7 14: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和尚 发表于 2013-7-16 12:48
不容易!老百姓办点事真难!权利不是任何人的恩赐,都是斗争而来的!
还要说声:努力!加油!

是啊,老百姓很难,必须成为“专家”,否则,没办法维权,累啊

谢谢您的帮顶,欢迎继续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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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5: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我们会竭尽全力的争取双赢或者多赢的,谢谢朋友您的关注和顶贴,欢迎继续关注和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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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5: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帮顶,祝您开心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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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5: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行 发表于 2013-7-17 09:30
一直在关注,基本上每天都要看看帖子,希望楼主在下面的事情上进展顺利,国家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由明确的 ...

感谢您的一直关注和顶贴,非常感谢!
我们也希望可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展顺利,
是的,现在国家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遗憾的是我们志愿者队伍中暂时没有律师,但是,我们和其他一些律师朋友一直保持沟通,随时咨询我们遇到的法律问题。
对于如何使用维修基金,我们还不是太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收集不够齐全。但是我们已经开始加紧收集和学习。
不知道您对相关法律法规是否了解?如有,还请指教和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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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16: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是好脾气,一般人拖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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