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华宸金水湾

[济宁资讯] 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到底难不难?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场直播中,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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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帮顶!

十九、
上周五联系2167089,反映此事,接电话的说不了解情况,等了解情况的回来再说。今天 2013624日上午9:41)再次跟2167098打电话追问对于投诉阜桥办事处的调查结果,唐老师回复说,正在联系阜桥办事处张强,要求他们严 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稍后给我们回复。
二十、
昨天2013625日下午15:17,跟2167089唐主任联系,唐主任去开会没有找到,接电话人员说回头转告唐主任给我回电话。昨天下午15:1912388市纪委通电话,反映情况,12388工作人员说是需要向阜桥街道办事处,了解一下情况,然后给我们回复。

今天20136261016,给12388打电话,询问工作进度,答复依然是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再给我们回复。10:182167089唐主任联系,唐主任去开会没有找到,接电话人员说仅仅是跟唐主任一个办公室办公的,并不是一个部门的,不了解情况,回头转告唐主任给我回电话。

漫长的各种拖

不过,昨晚部门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共同商议下一步应变对策,决定如下:

1、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请求受理投诉,进行处理。

2、如果投诉不起作用,无人受理,我们将咨询律师后看是否可以起诉,如果可以的话,正式起诉阜桥街道办事处行政不作为。

3、妥协,糊里糊涂的成立是大家一致反对的,我们一定要依法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不管前面的阻力有多大,我们都一定要努力前行。

4、如果正式起诉,最好联系新闻机构进行报道,让有关各部门了解一下老百姓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多难,同时,也摸索一个路子,给以后的老百姓借鉴。

做好事,我们尽力,我们不后悔,
二十一、
在济宁网络问政平台上的投诉
投诉市中区阜桥街道办事处不按规定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各位领导好!
我们有问题要投诉,请受理!
问题如下: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宁金水湾小区在2011年5月1日时,就已经具备了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济宁市中区阜桥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但直至今天阜桥街道办事处仍未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对此,我们正式提出投诉:
1、投诉济宁市中区阜桥街道办事处不按相关法规成立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及时组建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 要求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九条(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对相关未及时组建金水湾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责任 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3、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投诉工作办法》第十三条(除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向行政投诉工作机构投诉:(三)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的;(四)其他违法违纪的情形)受理我们的投诉。
如需其他证明材料,请跟我联系,谢谢!
上次的投诉竟然答复我们阜桥办事处委托社区来组建,对此答复我们不理解不满意,负责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是法律法规赋予阜桥办事处的职责,他们有权利委托给社区办理吗?
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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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二、
       2013627日下午15:05给市纪委12388打电话,接电话的人说已经转给行政效能办公室了,让我给行政效能办公室打电话问问情况。 15:142167098行政效能办公室打电话,问我们的投诉处理进展,答复说唐主任不在,出去开会了,不太了解情况,听说是阜桥办事处已经委托津浦街 社区负责办理了,我再次向他们提出按法律法规应该由阜桥办事处进行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委托是不合规的,他们说在了解一下,等唐主任人回来再给回电话,可 是,打了N次电话,都说了N次回电话了,但是,至今为止,还从来没接到过回电话。
       15:16再次给12388市纪委打电话,说了一下,没找到具体负责人,12388工作人员答复说,在催办一下,尽快给回复。
        在给这两个单位打电话的时候,我都重申了一下我们的要求:我们要求相关单位对我们的投诉进行受理,并给我们一个答复,如果答复合理就可以及时组建业主委 员会,如果答复不满意,糊弄我们,我们将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就阜桥办事处不依法履行职责问题提起行政诉讼,开庭的时候,我们还会邀请新闻单位进行旁听和报 道,让大家了解一下老百姓成了一个业主委员会有多难。
        同时,我今天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答复,我们是可以就这个问题提起行政诉讼的,赢的几率非常大。我还咨询了一下,如果找律师代理收费多少,律师说,一般行 政诉讼收费标准3000-10000,看在认识的面上可以收3000,不过我感觉3000应该就是正常价,不一定有优惠。
二十三、
2013719:16给市纪委12388打电话询问结果,12388张老师答复说,现在还没有结果,让我们直接问一下行政效能办公室,同时他们帮助催促一下,
9:18 2167098行政效能办公室打电话,还好,这次唐主任在,唐主任答复说,已经协调阜桥办事处张强给我们回电话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接到过任何电话,唐 主任说,他继续催促一下阜桥办事处,让他们尽快给我们答复,同时也说,既然都到这个地步了,让我们可以直接去起诉阜桥办事处,
我向唐主任提出了要求,要求他们按规定给我们的投诉进行答复,我们拿到答复后,如果结果不满意,我们将正式起诉。唐主任说他继续催促一下,
9:28继续给12388市纪委打电话,问他们什么时候能给答复,但是市纪委没有答复具体什么时间给处理回复,但是说继续催促一下他们尽快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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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四、
24
20137110:17,再次给2167098打电话,询问事情进展,唐主任出去了,不在,工作人员答复,说是唐主任给阜桥联系了,都发火了,要求阜桥直接给我们联系解决问题,但是,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接到任何联系电话。继续等待中······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们既然做这个事情了,就一定要做好,一定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成立我们的业主委员会,如果阜桥不配合、不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下一步,我们肯定要把阜桥告上法庭,想用拖或者其他办法糊弄我们,绝对是没有可能的,这种观点,我已经明确的告诉了他们,


我们再等等吧,
二十五、
24
2013年7月2日,上班后就看到中区的回复,神回复啊:
您好,关于您所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中区[2013-7-1 16:38:57]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联系了市中区阜桥街道办事处,阜桥街道办事处做出如下回复:
依据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明显的睁眼说瞎话,
对此,10:00整打了2167098电话,唐主任接的,说正要去阜桥办事处找他们面谈,落实一下情况,我再次要求给予我们书面处理结果答复,如果不满意我们就起诉,不要拖着迟迟不解决了,唐主任说稍后给我们回电话。
10:03给12388打电话,是一女同志接的电话,说了解情况,继续催促他们,让中区和阜桥尽快答复,我再次提出要求,要求尽快就我们的投诉问题给予处理回复,不管哪个部门的回复都可以,我们就是要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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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路边社会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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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得到12388或者行政效能办公室的任何书面回复,
请看在网络问政平台的神回复吧?

您好,关于您所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中区[2013-7-1 16:38:57]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联系了市中区阜桥街道办事处,阜桥街道办事处做出如下回复:
依据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这是跟帖追问,但是没见回答:

金水湾小区: 2013-7-2 11:54:44 投诉的三个问题,为什么一个都不回复?

yqhfwz: 2013-7-2 11:01:10 政府部门只写了一半是啥意思?欺负老百姓嘛都不懂吗???
muyi: 2013-7-2 10:54:01 纯粹的敷衍,搪塞,请问办事处的领导,你看物业管理条例了吗?
金水湾小区: 2013-7-2 10:40:21 政府如此回复,如何体现政府一心为民?这样的回复就是给政府抹黑!
金水湾小区: 2013-7-2 10:39:28
请看完整的《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五条
  
第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并完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金水湾小区: 2013-7-2 10:03:23 这样睁眼说瞎话的回复也好意思回复,
金水湾小区: 2013-7-2 9:59:07
我们对这样的官僚回复、违法回复非常不满意,对阜桥办事处行政不作为行为一定要投诉到底,以下《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阜桥街道办事处想推卸法定责任,是严重错误的。
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30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六十七条  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六)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报告、投诉不及时作出处理的; 4.jpg 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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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村 发表于 2013-7-2 15:03
帮顶,路边社会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谢谢关注,您的关注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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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宸金水湾 发表于 2013-7-2 15:07
谢谢关注,您的关注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删前留名   
仍是   但愿达成  开山东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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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18: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可以把物业炒鱿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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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阜桥办事处是不是一级政府,我们的政府还能为老百姓办点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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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对政府有利的事情,为什么政府要推三阻四的呢?小区物业管理好了,不是能让社区等安定吗?领导们都在想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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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写的匆忙,文字里有不少错别字,

发帖后又不能修改,请大家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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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水落花 发表于 2013-7-2 15:18
阜桥办事处是不是一级政府,我们的政府还能为老百姓办点事吗?

说实话,我们真的不理解阜桥街道办事处为什么这种态度对待我们?
向我们这些志愿者无偿替大家服务,自己既出力还出钱,没有一分钱报酬,
按理说应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才对,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欢迎朋友们转帖,供以后其他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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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慌不 发表于 2013-7-2 15:12
删前留名   
仍是   但愿达成  开山东之先河

如果被删帖,那可真是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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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3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水湾不是有物业公司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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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宸金水湾 发表于 2013-7-2 15:29
如果被删帖,那可真是没天理了

唉  此种情形  不能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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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5: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眸一笑 发表于 2013-7-2 15:30
金水湾不是有物业公司服务吗?

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跟是不是有物业公司服务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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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3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业主大会,谁给物业公司签约的呀?金水湾入住时间不短了,还是属于前期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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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老百姓让他们做点分内的事都这么难,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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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9: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力,很多物业误认为该委员会是对立的,错,大错特错了。这是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和谐相处的一对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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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21: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  密切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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